清晨的阳光刚爬上窗台,我就被一阵急促的"汪汪"声唤醒。掀开窗帘一角,金毛犬团团正用湿漉漉的鼻子蹭我的裤脚,蓬松的大尾巴在地板上拍出欢快的节奏。这个毛茸茸的捣蛋鬼已经在我生活中住了两年零三个月,它就像一团会走动的阳光,把我的童年染成了暖暖的蜂蜜色。
团团最引人注目的是它那双琥珀色的眼睛,像两颗刚剥好的板栗,眼珠黑曜石般闪亮。每当它仰起圆鼓鼓的小脸,鼻尖微微抽动,就能在百米外嗅到妈妈烤曲奇的香气。记得去年冬天,我发着高烧在家昏睡,它竟用爪子扒开房门,叼着从邻居奶奶家偷来的退烧药盒。虽然最终发现是奶奶故意留下的,但从此它学会了用前爪推门,把药盒轻轻放在我手边。
这只"拆家小能手"每天都会变着花样恶作剧。上周三它把我的素描本啃出了个月牙形缺口,被训斥后竟用舌头舔平纸张,再用爪子按住纸面,歪着脑袋等待夸奖。最让我感动的是去年台风天,它把全家人的拖鞋都搬到了玄关,用身体挡住门缝防止雨水倒灌,自己却困在客厅角落打转,最后用湿漉漉的鼻子把我的运动鞋推到门外,像是在说"这里留给你"。
团团还是个天生的表演艺术家。每当音乐响起,它就会摆出各种姿势:有时是后腿站立模仿芭蕾,有时是侧身转圈当指挥家,最绝的是能跟着《动物世界》的旁白节奏,用尾巴敲出摩尔斯电码。有次它甚至学会了用鼻子顶开零食柜,把拆开的包装袋系在牵引绳上,摇着尾巴等待奖励。
上个月团团生病住院时,我抱着兽医开的药方在走廊来回踱步。它躺在保温箱里,原本蓬松的毛发变得干枯,却依然用微弱的声音发出哼唧。当我把它的爪子轻轻按在掌心,它突然抬起头,用尽力气在我手背上留下三道浅浅的抓痕。现在每次给它喂药,它都会把药片含在舌根,像在守护什么珍贵的宝物。
暮色中的小区里,团团又开始了它的巡逻。夕阳给它的毛发镀上金边,每根绒毛都像跳动着细碎的星光。我蹲下身揉揉它毛茸茸的耳朵,突然发现这个总爱拆家的小家伙,早已把最温暖的港湾装进了我的心里。它教会我生命的纯粹,让我懂得爱是本能也是修行,那些被爪子抓破的作业本,被啃坏的拖鞋,都是时光写给童年最美的情书。